2008年9月17日 星期三

兩國或兩區? 從憲法的形式與實質談起

兩國或兩區? 從憲法的形式與實質談起
本文來源 http://udn.com/NEWS/OPINION/X1/4520834.shtml
兩國或兩區? 從憲法的形式與實質談起

【聯合報╱李文忠/民進黨籍前立委(北縣板橋)】
2008.09.17 03:11 am

蘇永欽教授十五日在民意論壇撰文支持馬總統的一國兩區說,肯定代表國家的元首忠實表達憲法上的國家狀態。並指出從民國八十年修憲開始,國家的定位就很清楚的變成「在統一前」,中華民國分隔為「自由地區與大陸地區」,據此而訂定的兩岸關係條例及民國九十五年才修正的懲治走私條例第十二條,民進黨執政時期制定的入出國及移民法第三條第十三款均本於此義,即民進黨執政時期完全依循此一定位,沒有立場批馬降格、倒退。從法的形式來看,確有所本。
但指責在野黨批馬一國兩區說是耍嘴皮,我們不以為然。首先,憲法增修條文固然創設兩個地區的區分,卻未賦予該區分特定法律效果,即不見法層次上的意義。進一步言,憲法及前述法律雖在形式上明確區分外國人與大陸人民,但並不將大陸人民視為本國人民,對大陸人民的管轄權限限縮到極小範圍,實質上與外國人幾乎沒有兩樣(除在某些狀況下,以更嚴苛處理方式對待之,如中國配偶取得中華民國國籍需八年),即使大陸人民來台亦未享受及負擔任何國民的權利義務。其次,多次的修憲限縮憲法效力範圍只及於台灣,總統及國會民選後,更確認國家權力統治機關的合法性只來自台灣人民的授權,與中國人民完全無關,立法院第二屆至第五屆甚至有海外不分區名額,卻無大陸地區不分區名額作為象徵性的代表。
綜合上述討論,憲法外觀雖為兩區,實質內涵更接近特殊的國與國關係。如果說,歷次修憲目的之一在縮小客觀的現實與國民主觀的意向間的割裂狀態,則這種形式與實質的矛盾現象,反映的是內部國民共識參差及外部國際政治現實,這是台灣共同的困境,執其一端指責民進黨或國民黨的模糊、矛盾,於事無補。
那我們為什麼以較嚴格的角度批馬一國兩區說呢?因為馬不是學者,也不僅是國民黨黨領袖,總統的身分是主權的象徵及憲法的守護者:
一、從國民主權角度來說,國民全體是主權及憲法的來源,中華民國以主權獨立國家的姿態在台灣行使主權的事實,在國民心中已形成法的確信,兩區說相當程度違逆了大部分國民的感情。
二、從國際政治現實來看,北京才是中國法理上的代表,兩區說固然有利於兩岸關係推展,也可能在未來爭取到適當國際參與空間,但卻嚴重傷害到中華民國事實獨立的地位,自陷於險境。
三、從馬總統的信用來說,這與馬競選時及五二○就職演說所揭示的「中華民國在台灣」、「中華民國是台灣」有相當落差。坦白說,如果馬總統的兩岸思維及政策繼續如此,那朝野的鬥爭及國民感情的撕裂將沒完沒了。這樣怎麼拚經濟呢?
【2008/09/17 聯合報】@ http://udn.com/